去年在芝加哥那段時間,打開電視驚訝地發現,每一台的節目,無論是談話性節目或者新聞,就連教人做甜點的節目都有逐字幕,更驚訝的是,字幕還包含了說明拍手的聲音、下音樂,都有字幕提示,當下真的十分的開心,原來這是可以辦到的!
當時興奮地想要知道這規範的發展過程,但在美國的障礙者,似乎對這「小事」並沒有太大的記憶,他們給我的感覺就是,這又沒什麼?本來就該存在的服務呀!你怎麼那麼驚訝跟好奇?
回到台灣的那一年身障遊行,我們上街喊出訴求,我們需要資訊平等!重大新聞及演說需要手語翻譯以及逐字幕,但是卻沒有任何的進展,甚至在總統發表重大演說時,也沒有手語翻譯或字幕的輔助,前幾天還在幼玲姊的臉書上,看到她寫信跟總統府抗議沒有手語翻譯,卻獲得回復:這是各家新聞台的責任,總統府無權要求!
讓我不禁懷疑,總統的重大演說對象,不包含聽覺障礙者,還是總統說什麼並不重要?XD
資訊平權,是身在這塊土地上的住民之權利,我們有知的權利,以避免重大事件發生,因獲取不到資訊而發生意外!新聞局,請您們聽到我們的基本需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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